晋招考中字[2010]10号
各市招考中心(中招办),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、中等专业学校:
根据省招考委、省教育厅《关于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晋招考委[2010]1号)文件精神,12月6日至10日进行我省2010年高职、中专补录和领取考生档案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各市招考中心(中招办)派二人带“中考录取专用章”参加录取,12月6日报到。
二、本次录取不分批次,招生院校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时间为12月7日至10日。各招生院校必须派本校招办主任以上负责人,带学校介绍信参加录取,同时将已录取但未报到的考生信息报省招考中心。
招收注册入学学生的普通中专学校按照《关于2010年高职、中专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的通知》(晋招考中字[2010]8号)文件要求办理录取审批手续。
这是我省2010年最后一次集中办理录取审批手续,此次录取工作结束后,各招生院校不再接收新生。招生院校结清各类考生档案后领取打印程序自行打印考生档案,考生档案加盖“中考录取专用章”有效。
三、录取地点:金泉大酒店(太原市师范街24号)。
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办理录取审批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。录取期间院校录取人员食宿自理。
二○一○年十一月二十三日